索引号: | 发布机构: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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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范围: 面向全社会 |
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﹝2024﹞第55号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55 | 宝市国用(2014)第030号 | 宝鸡佳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| 土地 | 610304001010GB00363W00000000 | 陈仓区物流园区 |
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局
2024年4月24日